徐州賈汪法院利用民俗化解民間矛盾糾紛效果明顯
作者:陳良清 發布時間:2008-12-10 瀏覽次數:645
本網徐州訊:徐州賈汪法院在妥善處理民間糾紛過程中,十分注意善良民俗在化解紛繁復雜的矛盾糾紛的作用,充分利用一些符合當地風土人情、被當地群眾認可的善良風俗習慣解決當事人的糾紛取得了良好效果,已經有3件比較復雜的民間糾紛,通過運用民俗裁決,使雙方多年糾纏不清的激烈矛盾得以穩妥處理,其中黃某訴張某反還尸骨一案運用民俗裁決受到廣泛好評。
一是收集民俗習慣。安排當地生長、年齡較大的法官收集在賈的一些百姓認可的善良風俗習慣,整理成冊,下發到每位法官手中,以便法官對本地風俗人情有一個全面的認識把握,在審判中遇到相關問題,以便采納和吸收,做出合法、符合事理情理的裁判。
二是積極運用民俗習慣。要求法官在審判過程中,對于一些涉及到當地民俗習慣的案件,既要堅決摒棄非善良的殘風陋習,對于利用殘風陋習堅持己見的,堅決抵制,從正面說服教育,又要積極運用善良的風俗習慣解決實際生活中出現的糾紛,化解當事人之間的怨結。
三是嚴格把關。對于運用善良風俗習慣裁判的案件,鑒于善良風俗習慣的把握的準確性較難,適用風俗習慣的風險性較大的情況,院里要求這些案件的處理必須經院庭長把關,保證善良風俗習慣的準確運用,防止風俗習慣的濫用以及非善良風俗習慣的運用。
四是及時總結經驗。在運用善良風俗習慣解決糾紛的同時,我們還要求承辦法官及時總結審判經驗,使審判成果鞏固和擴大。如我們運用“入土為安”風俗妥善處理了黃某訴張某反還尸骨案,不僅做好電視宣傳,引起多家省級電視臺的關注,而且把判決書做成精品,在全省獲得裁判文書評比一等獎,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還及時撰寫審理心得體會,在多家主流媒體發表,引起廣泛反響,受到良好法律和社會效果,成為運用民俗解決矛盾糾紛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