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興法院官林法庭用傳真成功調解一起異地經濟糾紛
作者:褚學超 發布時間:2008-12-10 瀏覽次數:713
本網無錫訊:日前,宜興法院官林法庭利用傳真的方式成功調解了一起異地經濟糾紛,在提高辦案效率的同時為外地當事人減輕了訴累。
官林法庭立案受理了某電纜公司與江西省新建縣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受理后被告方立即提出了管轄權異議。但承辦法官經審核證據等材料,認為該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被告方提管轄異議毫無道理。為此,承辦法官多次打電話給被告進行協調,最終被告同意調解,但提出因路途遙遠,費用、人力等有困難。針對這一情況,法官在征得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前提下采用了事先聯系、確認調解方案,然后傳真調解筆錄的方式,由被告在調解協議傳真件上簽字、蓋章確認,使該案得到了順利解決。當被告收到調解書后,第二天便將第一筆履行款10萬元支付給了原告,余款二十多萬元將于2008年12月底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