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五個到位”進一步加強清理執行積案工作
作者:鹿海彬 發布時間:2008-12-09 瀏覽次數:645
本網徐州訊:為認真貫徹落實好最近中央政法委部署的集中清理執行積案這項重要工作任務,江蘇省豐縣人民法院將清理執行積案作為當前執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集中清理執行積案為突破口,落實“五個到位”,進一步加強清理執行積案工作。
一是執行干警認識到位。組織執行干警認真學習上級的有關文件精神,充分認識清理執行積案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解決“執行難”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真正做到認識上要有新高度,目標上要有新要求,方法上要有新舉措,解決執行難要有新突破。
二是清理積案底數到位。為澄清底數,明確清理積案的范圍和重點,從立案和分發案件手續查起,以案找人,以人找案,徹底查清每一起執行案件的案號、立案時間、當事人名稱、執行標的額、現執行情況、未結案原因。通過清查,徹底摸清了積案底數,杜絕“抽屜案”、“箱底案”。
三是包案責任制到位。對未結執行積案,實行領導包案責任制、執行部門負責人包案責任制和承辦人目標責任制,堅持案件到人,責任到人。院領導要經常與具體案件承辦人一起認真分析案件癥結,多管齊下,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執行計劃,限期結案。
四是規范執行行為到位。執行干警將執行整改活動與思想作風整頓活動以及“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結合起來,嚴格規范執行工作流程管理,建立健全執行工作目標管理制度,強化監督,實行執行信訪專人負責制,確保執行人員依法執行,文明執行。
五是執行措施到位。在執行過程中,充分依靠黨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和政府的支持,大膽開展執行工作,只要是案件定性準,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堅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充分運用法律賦予的強制手段,用足用活執行措施,確保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