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王溝鎮趙集村青年農民王立永在為鄰村孫某建房時不慎墜落摔傷,家庭生活十分困難,無力醫治。他想打官司追要自己的傷殘補助金但又愁于沒錢,當豐縣法院接到他的咨詢電話后,立即上門為其辦理了立案手續,不僅免收了全部訴訟費,而且還引導其辦理了律師代理費免收手續。事后他激動地說:“沒想到在法院打官司這么方便?!?/FONT>

類似上述的情況如今在豐縣法院已經屢見不鮮,該院在制定《關于司法救助的若干規定》,設立司法救助熱線電話的同時,還向社會作出司法救助的各項承諾,以確保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經濟確有困難的群眾“無錢打官司,有理照樣贏”。  

為加大對涉困群體保護力度,該院對對涉困群體案件實行“五優先”。一是優先接訪,在立案和信訪接待中實行“首問責任制”,對來訪者做到禮到、情到、心到,。二是優先立案。對緊急事件、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外地人,優先接待立案,實行即收即立,使那些需要幫助的弱者的糾紛能夠及時化解。三是優先做好庭前準備,立案后及時送達有關訴訟文書,詳細指導當事人依法舉證,并根據案情需要適當擴大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的范圍,并且把訴訟保全、先予執行等法律制度用足用活,以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四是優先審理,隨時安排開庭,當事人行動不便的,還可組成臨時巡回法庭到其住所地開庭;五是優先執行,對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堅決采取強制措施,力求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