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200812 4日,普法宣傳日,在江蘇省邳州市八路鎮山北村宋振銀家中,由邳州法院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了宋振銀故意傷害一案,這是該院建院以來第一列在刑事被告人家中開庭審理案件。

宋振銀因與其妻家庭瑣事鬧矛盾,言語不和動手將其妻毆打致輕傷,被邳州檢察院提起公訴,關于邳州看守所。宋母因此事打擊過大,一病臥床不起,邳州法院為宣傳法制教育,以真情改造罪犯,構造和諧社會、和諧家庭,遂決定將庭審設在宋振銀家中。

經開庭審理和法官的法制宣傳教育,被告宋振銀悔不當初,當庭痛哭流涕,深感對不起父母和關心他的親戚、朋友,決心和妻子共守美好家園、孝敬父母,重新做一個好丈夫、好兒子、好父親!此次特殊的庭審使被告懂得法律的嚴肅性、更懂得親情的重要性,夫妻重歸于好,給予全村人們一個法制教育的好機會!為“12.4”普法宣傳日做了一個實惠的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