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當前,江蘇省無錫南長法院根據法院審判質效評估體系中所形成的數據,進行分析、尋找差距,設立目標,著力提升審判質效。

一、強調“兩個意識”

一是強調庭長的審限管理意識。庭長經常登錄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對全庭未審結案件的審限進行跟蹤。二是強調審判人員的責任意識。結合審判實踐,強調超審限辦案也是違法辦案的責任意識,充分發揮審判人員的主觀能動性。

二、把握“三個環節”

一是把握好庭前準備環節。法官熟悉案情后組織雙方先行調解,確實無法調解的,立即轉入正常審理程序。二是把握好庭審環節。庭審中,不遺漏重要細節,避免反復開庭影響辦案效率。三是把握好裁判文書制作的環節。對達成調解協議的,及時制作調解書,盡量當場送達;沒有達成調解協議的,及時制作判決書,盡快擇期宣判、送達。

三、采取“四個做法”

一是做好節假日前的清案工作。每逢節假日尤其是長假前,對所有未結案件的審限進行排查,防止節后案件超審限而無法補救。二是及時報結電子卷宗。案件辦結時,立即在電腦上提交結案。三是要及時恢復中止案件的審理。各審判人員要心中有數,及時排查并恢復審理。四是要要建立法官個人辦案計劃。審判人員要將每個案件都列入計劃,有條不紊地審理。

4、樹典型立標桿

全院及各業務庭經常性地開展百日辦案競賽等“樹典立標”活動,在全院形成向身邊的優異者學習,學好身邊典型的風氣,形成相互幫助、取長補短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