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徐州市豐縣法院以塑造法官形象,促進司法文明和司法公正為隊伍建設的突破口,多項措施并舉,全面規范法官言行,取得了明顯效果。

一是提高思想覺悟,增強形象意識 。該院積極開展“爭當人民滿意法官,爭創人民滿意法院”活動,舉行法官職業形象與司法公正專題討論會,增強法官樹立良好的形象意識,使法官認識到樹立良好的法官形象是現代文明法院的重要體現,是維護司法尊嚴的客觀要求,法官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關系到法院的整體形象,要樹立法院的良好形象,全體人員必須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二是規范司法活動,講究司法文明。該院要求庭審時用語規范,程序正當公開,讓群眾“看得到”司法的正義;從事其他司法活動也要著制服、戴徽章,待人接物文明禮貌,言談舉止大方得體,展示現化文明法官的風采;裁判文書制作規范,語句通順流暢,論證邏輯嚴密,說理充分;辦公、審判場所干凈明亮,電腦記錄準確快捷。讓群眾感受司法的親和力,產生對司法的信任度。三是約束案外活動,健全監督機制。該院不僅對法官審判活動進行監督,對法官八小時以外的活動也要監督到位。該院出臺了《廉政建設十不準》的規定,規范法官與代理律師及當事人的行為;與法官親屬簽訂“廉政有約”責任狀,要求親屬對法官常吹“廉政風”;制定了《違反審判紀律懲戒若干規定》,對違反審判紀律和違法審判的人員決不姑息遷就,嚴肅處理;向當事人發送《廉政監督卡》,讓當事人對法官進行全方位的監督,發現法官有“不潔”行為及時向院紀檢監察室舉報。對當事人反映的問題,紀檢監察部門及時落實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