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四心”確保自訴和刑附民案賠償到位
作者:劉秋蘇 發布時間:2008-12-05 瀏覽次數:668
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在審理刑事自訴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中,引入“大調解”機制,在實踐中總結出“四心”調解法,確保刑事自訴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賠償到位率為100%。
在刑事自訴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中,該院把預防和減少犯罪、化解糾紛作為工作的出發點,樹立“大調解”意識,在審判實踐中總結出“四心”調解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四心”就是公心、誠心、細心、耐心。即以“公心”審理每一起自訴和刑附民案件,以“誠心”對待每一位當事人,“細心”觀察當事人的言行舉止,洞察其內心的真實想法,及時了解思想動態,“耐心”消除當事人的思想顧慮,緩和當事人的情緒。
截至目前,該院今年以來共審結自訴和刑附民案件36件,其中調解結案34件,且賠償款全部到位,無一起案件反悔、申訴、上訪,從而鈍化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和諧,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