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了區區兩毛如廁費,一位大老爺們和看公廁的七旬老太發生口角,竟然動起手來,致人輕傷,不僅賠償八萬元,還以故意傷害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事情發生在今年428日下午2時許,現年40歲的賈某從朋友家喝完酒出來,感覺內急,就直奔附近的新城小區公共廁所,剛要進門,被看廁所的李老太攔住,告知需繳費兩毛。賈某經常來此公廁,大多時候都不愿繳費,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地爭吵起來,賈某內急,一把抓住李老太的衣領將其甩開進入廁所。李老太氣不過,轉身拿起拖把進入廁所欲打賈某,賈某飛起一腳將其踹倒,致李老太腰椎骨折。李老太的兒子隨即向轄區派出所報案,經法醫鑒定,李老太的損傷構成輕傷。

被告賈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賈某認罪態度較好,并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同時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判處免予刑事處罰。客觀上分析,一方面,賈某酒后言語偏激行為沖動,引發了一場口角沖突,如對賈某判實刑,意味著他將失去寶貴的人身自由,失去一份穩定的工作,這不僅給家庭造成陰影,也給社會帶來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74歲的李老太年老體弱,本身容易發生骨折意外,加之公廁地面濕滑等因素,共同導致了悲劇的發生。治療期間,共花去醫療費用四萬余元,目前,李老太身體已基本康復。經調解,賈某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八萬元,雙方都表示接受。鑒于此,本案被告賈某故意傷害罪名成立,被判處免予刑事處罰,此判決結果既容于法理,也符合人之常情。

審判工作中,每年都有很多因為一些生活中瑣事鬧矛盾、酒后打架斗毆致人輕傷甚至重傷的案件。在日常生產、生活中,公民應提高自身修養,面對矛盾沖突要保持良好心態,有話好好說,有事依法辦,凡事三思而后行,不能因小失大。也提醒人們,切勿飲酒過量,酒后容易與他人發生口角和沖突,尤其是醉酒后,頭腦意識不清,往往釀成禍事,亡羊補牢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