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對簿公堂 親侄子到庭作證?法官情與法雙管齊下 巡回法庭上化解同胞紛爭
作者:王民報 發布時間:2008-12-04 瀏覽次數:654
本網徐州訊: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實現百分之一的調解可能,用最大的耐心去排憂解難,鈍化矛盾,是塔山法庭每一位法官的辦案之道。今年6月26日,塔山法庭用這一方法又妥善化解了一起親兄弟因數年積怨對簿公堂的案件,受到當地百姓的一致好評。
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劉平生、劉平康系同胞兄弟,兩人有十多年的經濟往來,經濟糾紛一直存在,且常常增加新的糾紛。這期間兄弟二人曾多次找中間人進行清算均未能從根本上化解矛盾。今年一月份,雙方再次進行清算,這次的中間人有兩人的親侄子和家族中德高望重的人,結果哥哥劉平生認為當晚僅就2007年4月的運費及其他糾紛進行了清算,并沒有協商其他月份的運費問題,沒有從根本上化解糾紛,為此,將弟弟告上了法庭。
主審法官接到案件后,發現原、被告系同胞兄弟關系,并沒有急于開庭,而是讓雙方到庭,了解案情及雙方糾紛的癥結所在。發現本案并不是簡單的運輸費用糾紛,而是多年的矛盾積怨所導致的多重糾紛。主審法官出于對同胞情意的維護,希望能以調解的方式結案,進而從根本上化解兄弟之間的積怨,達到案結事了,因此,就多次、多渠道進行調解。先是通知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未果;后考慮到當事人距離法庭較遠,且弟弟還在外地做生意,就電話進行調解,仍沒有收到成效,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不得以,法官只有擇期開庭。開庭時,多名證人到庭作證,其中就有雙方的親侄子。庭審的過程中法官就發現,雙方的關系已經愈演愈烈,所以,簡單的判決只能案結,不能事了,最好的解決問題的方法還是調解。
針對劉氏兄弟各執一詞,矛盾較深的現狀,如果雙方互不相讓、案件根本不可能協商解決,結果只會官司連連,既耗時又耗資,最終筋疲力盡、矛盾越會來越深。主審法官一方面積極跟村主任聯系,另一方面請來了人民陪審員、雙方當事人的老母親、親侄子參與調解。7月26日,主審法官將法庭移到了紫莊鎮徐臺村的村委會,借助于鄉村淳樸的風氣,借助于血濃于水的親情,耐心向兄弟倆講理釋法,用了整整一下午的時間,終于使兄弟兩體會到“情重于金”的道理,握手言和。
至此兄弟倆多年的糾紛恩怨得以圓滿解決,兄弟倆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