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認真落實惠民保民新要求,確保經濟困難的當事人能及時得到有效的法律救助,豐縣法院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擴大救助成果”為重點開展工作,制定了《豐縣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實施辦法》,擴大了司法救助的力度,除依法對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等13類困難群眾進行了司法救助外,對當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因經濟困難繳付不起訴訟費用時,如企業虧損嚴重,繳納不起訴訟費,或企業遇到權利受到重大損害,暫時陷入經濟危機,或企業遇到自然災害等情況時,規定均可實施司法救助。在新的訴訟費收費標準實施以后,為了讓廣大當事人及時獲知新收費標準,該院在立案庭顯著位置將訴訟費收費標準予以公開,保證廣大當事人對訴訟費收費標準能夠一目了然。針對一些沒有文字識別能力的特殊當事人,作出細致、清楚的解釋。

今年以來,該院依法給予減、緩、免繳納訴訟費用58.6萬元,向困難當事人發放執行救助金31.5萬元。作為豐縣法治建設十件實事之一的司法救助工作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得到了人民群眾的一致擁護和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