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1126,銅山法院法警大隊張松、厲華兩位警官奉命協助執行局法官前往山東省泰安市某信用社協助劃撥一常年賴賬的當事人存款。

該案是一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申請人本來家境貧困,為治療又欠了近15萬元的債務,一家人生活十分艱難。而被執行人王某自恃家住山東省泰安市人,遠離銅山,想當然的認為銅山法院不會較真異地執行,有恃無恐的轉移財產,以將車輛折抵給他人無錢為由拒不履行義務。而和法院執行法官談話時曾無意中暴露自己有錢存在信用社,沒到期。

銅山法院敏感的捕捉到執行時機,火速調警前往泰安執行。執行法官和協助法警按程序到被執行人住所地的信用社的柜臺查詢,柜臺人員故意刁難,要求主任簽名后才可查詢,話音剛落,主任的車駛進了信用社,被申請人指認。辦案人員立即上前,出示證件、表明身份,要求協助,該主任比較配合,當場簽字。就在將材料交還后,主任急勿勿走向一間辦公室。憑著多年的執行經驗,協助法警意識到該主任有暗箱操作的可能,故讓執行法官去柜臺辦理相關手續,法警跟著主任進了辦公室,此時,主任正手拿電話,看到法警進來,一臉無奈,把電話放了下來。法警采用貼身戰術,與主任寸步不離的攀談起來,直至法官順利將被執行人在該分行的十萬元存款順利劃撥,感動的申請人熱淚盈眶,感謝干警們執行來了救命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