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談到“離婚”,并且是到法庭起訴離婚,很多人都會想到法官法錘一敲,判決生效。然而當你看到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塔山法庭審理的這樣一起案件時,就會徹底改變這一看法。

幾年前,家住賈汪區塔山鎮的闞某經他人介紹認識了王某,經過一年的相處兩人走進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兩人共生育了六個子女,最大的還未滿18周歲,最小的年僅3歲。由于家里子女多,王某又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生活比較困難。闞某和王某迫于生活壓力,情緒不穩定,經常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計較,從而產生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這些小矛盾經過日積月累就逐漸變成了大矛盾,以致于原本幸福和睦的一對夫妻不得不對簿公堂。

塔山法庭的法官接到案件后,及時分析案情,了解到雙方當事人共育有6名子女,且都未成年。承辦法官評著多年的工作經驗判定:雙方還未到非離不可的地步。承辦法官首先利用其子女多且都未成年的事實來喚醒他們與子女難以割舍的親情。審判人員給雙方講解了離婚給家庭親屬帶來的巨大痛苦,特別是給自已所疼愛、喜歡的子女帶來的痛苦和影響。孩子還小,沒有完整的父愛和母愛,他們會在心靈上存在缺陷,影響他們的餓性格,沒有父母的諄諄教誨,他們走上歧途的可能性增大,社會上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是單親家庭??????法官一席話后,發現當事人逐漸感到特別傷感、悔恨,覺得對不起自己的親人、孩子。審判人員在調解中列舉了大量有關夫妻離婚忽視子女教育致使子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實例,說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雙方思想開始有所轉變,慢慢也把悶在心里的話說了出來,經過幾天的溝通交流,這對夫妻終于互相承認了錯誤,打消了離婚的念頭。最后,工作人員把其子女都叫到了一起,問到“你們希望父母離婚嗎?”“不…….”一個不字還未出口,一群孩子已經泣不成聲。這對夫妻也抱著孩子哭成一團。

這就是塔山法庭充分發揮“訴調對接”機制的特有功能,利用親情感化法調節離婚案件一大成功案例。相信經過這樣一次親情的洗禮,他們一家會生活的更加和睦,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