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今年11月,丹陽法院立案庭迅速辦結一起訴前保全案件,受丹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委托,該院依法作出裁定,查封、扣押被申請人丹陽市信特制衣有限公司價值213930元的財產。立案庭干警前往丹陽市信特制衣有限公司住所地丹陽市司徒鎮全州鄉糧管所,制作查封財產清單,粘貼封條。這是我院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受理的首起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委托訴前保全案件。岳菊妹等82名職工訴丹陽市信特制衣有限公司工資爭議案件,丹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后,82名職工為防止丹陽市信特制衣有限公司資產逃匿和轉移,申請財產保全,丹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同意對丹陽市信特制衣有限公司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向我院發出財產保全建議書。我院依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聯合發文的蘇高法審委[2008]19號文件規定,依法作出上述裁定,并采取財產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