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下半年,睢寧法院進一步強化人民陪審員參審工作,在繼續保持一審普通程序92%的高陪審率的基礎上,貫徹“四個參與”保障人民陪審員發揮陪審作用。

一是參與閱卷。法院對審理的普通程序案件及時組成合議庭,通知人民陪審員到法院查閱案卷,并充分保障人民陪審員的調查權,使其對案件整體情況有全面的了解。

二是參與庭審。開庭審理過程中應當切實保障人民陪審員的庭審權,真正發揮人民陪審員“不穿法袍的法官”的審判作用,一改專職審判人員思維定勢,更加全面的查清案件事實,而堅決杜絕“只陪不審”的虛偽陪審現象。

三是參與評議。合議庭評議案件時,應充分聽取人民陪審員的評議意見,并詳實記入合議庭筆錄,確保人民陪審員的審判權。

四是參與監督。建立人民陪審員對陪審案件評價制度,由人民陪審員對法官業績進行評價。此外,人民陪審員還將對法院及法官進行監督,確保司法公正性、廉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