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為積極應對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對審判工作的影響,海門法院采取多項措施,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努力促進海門經濟平穩較快增長。

一是高度重視當前經濟形勢對審判工作帶來的影響。海門法院黨組要求,各業務部門要能夠及時從立案、審判、執行各個環節中發現群體性案件的苗頭,在涉及因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出走等經營異常行為引發批量訴訟的立案受理和訴訟保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上級法院的通知,做到最大限度地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兼顧企業職工利益,促進經濟、社會穩定。

二是著力化解勞資糾紛和企業間經濟合同糾紛。海門法院進一步加強了與總工會、勞動保障部門、勞動仲裁部門的溝通協調,堅持定期通報工作重點,共同研究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案件,以有效防止和解決勞資糾紛。對涉訴的困難企業盡量采取靈活的訴訟保全和執行措施,在保護債權人利益的同時保障債務企業正常經營。如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訴某化工廠經濟糾紛一案,法院在審理該案過程中始終把和諧、穩定的社會效果放在首位,努力促成當事人達成和解并及時履行,贏得了多方贊譽。

三是積極參與金融生態市創建活動。近期,海門法院組織相關業務部門分析研究了當前金融類案件審理、執行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建議。今年海門法院共受理金融類執行案件234,已結案212,執結率為90.6%

海門法院黨組同時要求,針對審判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多方面、多角度地分析原因,研究對策,形成圍繞市委中心工作建言獻策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法院在宏觀經濟形勢變化下服務大局的各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