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昆山法院以今年全省深入開展訴調對接為契機,不斷創新思路,整合全院審判資源,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探索訴調對接新模式,構建大調解格局,努力減少糾紛成訴率,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實現案結事了,取得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一是堅持便民原則,深化巡回審判。先后在周莊、巴城等非法庭所在鄉鎮及較為偏遠的鄉鎮設立巡回審判點,開展現場法律咨詢、預約接待、遠程立案等工作,并深入社區和農村開展“百村百案”巡回審判,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案件,當即立案調解,就地開庭、宣判,并邀請當事人所在鎮、村(社區)人民調解員協助調解,組織當地百姓旁聽庭審,擴大宣傳和教育作用。針對近年來交通事故不斷上升趨勢,在交警大隊設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方便當事人在交巡警部門做出責任認定后就近咨詢,并專門制作當事人送達地址確認書,統一由交警部門在處理事故時第一時間交由當事人填寫,減少公告送達材料的情況,提高審判效率,節約訴訟成本,從源頭上解決被告到庭率低、受損方權益得不到賠償等問題。不斷完善交通事故案件協調處理機制,與公安交通、物價、保險等部門進行有效溝通,邀請事故處理民警、保險理賠人員共同參與調解,有力提高調解成功率。

二是堅持服務大局,開展共建活動。始終把審判工作放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大局中來謀劃和部署,不斷探索“訴調對接”的新方法,找準切入點,與周市鎮政府開展和諧共建活動,在共同建立訴調對接機制及穩控聯動機制、做好矯正與幫教工作、開展法制宣傳等六個方面相互協作,發揮預防、發現、控制、調處、穩控于一體的綜合功能,對該轄區內發生的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和群體性事件,提前通報預警預報信息,法院及時介入,雙方相互配合、共同開展調處工作,依法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共建以來,成功完成訴前調解280余起,對8家倒閉企業迅速實施了訴前保全,為轄區企業解決各類糾紛150起。

三是堅持不斷創新,豐富調解方式。創新調解理念,豐富調解方式,注重調解效果,根據具體案情和當事人的意愿,靈活選擇委托調解或邀請調解和協助調解的方式,聘任公安交警部門人員為調處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特邀調解員,聘任工會、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人員為調處勞動爭議的特邀調解員,聘任婦聯組織人員為調處婚姻家庭糾紛的特邀調解員,聘任消費者協會人員為調處消費者權益糾紛的特邀調解員。積極參與鄉鎮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建立以鎮級人民調解組織和行業調解組織為單位的人民調解指導員制度,定期召開人民調解法律咨詢例會,確定專門聯絡法官指導開展調解工作,暢通人民調解組織及其調解員與法院的聯系渠道,指導人民調解更加有效地開展。

四是堅持不斷探索,專設調解窗口不斷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積極構建訴訟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協調并進的大調解格局,聯合司法局、人民調解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在立案庭專設人民調解窗口,并相應設置人民調解工作室,對婚姻、撫養等適合人民調解的糾紛,在立案時經人民調解窗口合理引導,由人民調解室先行調解。建立訴調對接快速轉換模式,經訴前調解,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不再轉入訴訟程序,如當事人要求以法院調解書予以確認的,由法院辦理立案手續,審查確認調解協議后出具調解書,訴前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訴訟解決的,快捷辦理立案轉入審判程序,審理中可向原人民調解組織了解其調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