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南長法院“三三制”改進審判作風
作者:周加亮 發布時間:2008-11-28 瀏覽次數:1033
本網無錫訊:無錫南長法院在機關作風建設中,把庭審紀律與審判作風作為當前一個突出問題來抓,采取“三三制”有力措施,進一步提高審判水平,改進審判作風。
一、以樹立“三觀”為指導,提高庭審規范認識。以樹立全局觀、中立觀和形象觀為指導,加強思想認識的教育和引導,深刻領會上級法院通報通知精神。一是增強法官的大局意識,一切工作在任何時候都要服從服務于法院工作的大局,樹立“細節決定成敗”理念,認真對待庭審中的每一個細節,不因小節的問題使當事人產生各種懷疑,從而影響司法權威和公信度,干擾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二是增強中立意識,根據法官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法律事實的判斷作出裁判,不偏向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受外界的影響和干擾。三是增強形象意識,深刻認識法官從事的是一項崇高而光榮的事業,切實改進工作作風,遵守司法禮儀,堅決防止和克服方法簡單、態度粗暴等現象。
二、以爭辦“三案”為目標,健全完善庭審規范。通過打造“鐵案、精品案、和諧案”三案工程,從爭創“廉潔司法示范庭”的高度,狠抓庭審規范化建設。一是狠抓程序規范化。法官和書記員必須做好庭前準備工作,嚴格遵守庭審時間,嚴禁自審自記,合議庭案件嚴禁其他法官中途離庭。二是狠抓語言規范化。法官在庭審時必須講普通話,運用法言法語,口語表達的態勢要得體,力求少而精、審慎自然,嚴禁帶著急躁、不滿等情緒詢問當事人。三是狠抓形象規范化。開庭時必須統一著法袍,規范使用法槌,坐姿端正,儀表端莊;嚴格遵守法庭紀律,嚴禁庭審時吸煙、接聽電話、中途退場、瀏覽閑雜書刊。
三、以落實“三巡”制度為抓手,督促整頓庭審秩序。認真落實領導巡查制度、巡回警示教育制度和巡庭制度,加強庭長審判管理力度,發揮審判法庭視聽監控系統作用,增強審判人員自我約束、自我規范的動力和壓力,軟硬件相結合促進庭審規范化建設。一是全面實施公開審判制度。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審判一律公開進行,提高庭審透明度,讓當事人勝得明明白白,輸得心服口服。二是開展庭審觀摩活動。鼓勵審判人員比庭審質量、比駕馭庭審能力,在全庭掀起比、學、趕、超活動,調動審判人員的積極性,提高法官駕馭庭審的能力。三是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對審判作風的監督和促進作用。積極征求人民陪審員對審判工作作風存在問題的意見和看法,同時對作為審判作風建設主體之一的人民陪審員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其駕馭庭審的能力,促進合議庭整體的庭審規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