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三心”措施鋪就失足少年復歸社會路
作者:劉志惠 發布時間:2008-11-27 瀏覽次數:914
本網鹽城訊:為了進一步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審判工作與科學發展觀的對接,挽救失足青少年,響水法院在審判工作中,堅持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積極引導未成年人提高抵御外界的干擾和欲望的勇氣和決心,“愛心審判”行動生了積極的社會效果。
一是愛心助審判,打造圓桌審判模式。1996年成立少年法庭以來,即采用圓桌方式審判模式。從法庭布局、空間擺設、審判人員配置、言語態度、教育方式等方面入手,營造一個緩和、寬松又不失法律嚴肅性的庭審氣氛。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選擇熟悉未成年人特點、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審判人員負責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實現實體與程序的統一,達到既能懲處犯罪,又能教育感化的庭審效果。
二是真心施援手,幫扶到社區。在保障未成年人訴訟權利的同時,,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在嚴格執行刑事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的同時,對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邀請社區服務人員、社區矯正機構對被告人的犯罪原因、人生危險性、家庭背景、社會交往、生活居住條件、幫教條件等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并形成書面材料,出具評估報告,從而為對未成年人判處最恰當的刑罰提供較為客觀全面的參考依據,組成幫扶小組,定點工作,與未成年人建立定向幫扶,主動對未成年犯罪人進行心理干預,及時了解未成年犯罪的動機與目的,化解其心理矛盾,注重“審與教”的有機結合。
三是誠心做宣傳,構建法制宣傳網絡。在庭審中審判人員注意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發育程度和心理狀態,態度嚴肅、和藹,用語準確、通俗易懂;法庭辯論的語言表達同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及認知能力相適應;加強家庭、學校、社會互相之間聯系,通力配合聯合行動,加強對學校周邊的歌舞廳、網吧、游戲室奢侈消費場所的監管力度,對未成年人設立禁區,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同時,建立法制宣傳網點,凈化網絡環境,以青少年身邊的鮮活實例對青少年開展宣傳教育工作,用行動引導未成年人正確處理事情,用真心感化失足初犯的青少年,為和諧社區的構建做出的積極的努力,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