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豐縣法院牢固樹立依法接受人大監督的意識,按照“主動、經常、深入”的要求,通過不斷完善制度,切實抓好“人大代表旁聽百案庭審”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得到了縣人大常委會的大力支持。

一是認真落實責任。為切實抓好“人大代表旁聽百案庭審”活動,該院專門制定《邀請人大代表旁聽百案庭審方案》的規定,為確保方案的實施,法院人大聯絡辦公室擬定年度活動計劃,并要求各業務部門選擇一些社會影響大、疑難復雜及代表關注的案件,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做到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百分之百”。

二是提前做好準備。聽審活動前,認真作好邀請工作,在案件開庭7日前,及時與人大取得聯系,向人大報送案件庭審排期表等簡要內容,并通過邀請函將案情向代表作簡要書面介紹;統一制作庭審總體評價意見表,在庭審前發放到代表手中,庭后由專人負責收集人大代表填寫的意見表。

三是強化服務意識。在審判庭旁聽區設置人大代表旁聽席,在人大代表旁聽庭審時,指派人大代表聯絡室人員負責接待,引導人大代表就座,解答人大代表提出的法律問題;同時增加值庭法警人數,確保庭審秩序和安全。

四是虛心聽取意見。在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后,組織召開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對庭審中的程序落實、法官表現、庭審作風以及法言法語的使用等發表自己的看法,虛心聽取人大代意見和建議,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改進庭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