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樓法院判后“四回訪”促和諧
作者:周秀峰 發布時間:2008-11-25 瀏覽次數:898
本網徐州訊:今年以來,徐州鼓樓法院不斷創新工作方式,延伸審判服務,實行案件判后四回訪,讓當事人暢所欲言,從而有效減少了當事人申訴上訪,促進了社會和諧。今年1至10月,該院所審結案件的服判息訴率達93%。
一是電話回訪。對于當事人在外地的案件,宣判后由承辦法官及時與其電話聯系,進行電話回訪,了解當事人對判決的意見,做好相關釋法析理工作,促其息訴。
二是登門回訪。對于群體性糾紛案件、判后執行存在難度的案件,院領導、庭室領導及承辦法官及時到當事人家中登門回訪,傾聽當事人的反映,向當事人闡明法律規定、裁判理由和依據,化解矛盾,促其服判。
三是網上回訪。由承辦法官通過網絡與當事人溝通交流,做好延伸幫教工作。如少年庭法官針對許多未成年被告人愛上網的特點,通過發送電子郵件、網上聊天等方式,對判處非監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判后回訪幫教,了解他們的表現情況,促其改過自新。
四是書信回訪。對于部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涉訴信訪案件,承辦法官通過書信回訪當事人,在釋明法律的基礎上,及時捕捉和掌握上訪苗頭,減少涉訴上訪,有的放矢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當事人尊重法律面對現實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