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法院成立清積組專管遠期積案
作者:黃永進 發布時間:2008-11-25 瀏覽次數:592
本網無錫訊:近日,江陰法院成立遠期積案清理組,開始集中清理2000年之前所有積案,并逐件落實了遠期積案清理責任。
江陰法院在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發現,落實責任制有利于案件的執行,而由于承辦人退休移交、調離執行崗位移交等,一些時間久遠的積案先后經二人以上承辦過,仍長期難于清理。經研究原因是現在的承辦人清理自己原有積案、辦新案已很忙,對移交來的積案積極性稍差。進一步還發現,即使同一承辦人,對自己手中的長期積案,經過多次執行未能結案,不少承辦人也存在一定的厭煩情緒。在學習
執行局成立了遠期積案清理組,對全院2000年之前所有積案歸口管理,重新落實責任人。執行局原有的四個執行組和其他人民法庭則對新案和2001年以來的積案負責,同樣逐案落實責任到人。
在清理完2000年之前所有積案后,遠期積案清理組將參與2001年以后的剩余積案執行,力求做到分步推進,步步有效。遠期積案清理組今天就投入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