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青年張某出生單親家庭,爺爺奶奶將其撫養長大。張某本應發憤圖強,用自己的雙手改變生活,然而,他誤入歧途,企圖快速致富,入室搶劫使一人重傷,一人輕傷。近日,如東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刑事案件。

 

2010925日凌晨,張某攜帶菜刀到被害人沈某、肖某夫婦的租住屋,打算削窗欞入室盜竊。后張某翻墻從后門進屋,被兩被害人發現,張某萌生殺人滅口的想法,用菜刀連續砍沈某夫婦頭部,又用屋內的煤氣罐砸擊他們。兩人被打昏后,張某誤以為兩人已死亡,將室內的老版人民幣、糧票、古錢幣等物品劫走,后銷贓得款人民幣6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戶后意欲剝奪他人生命劫取財物,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故判處被告人張某犯搶劫罪,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沈某因傷造成的經濟損失計人民幣29500.46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肖某因傷造成的經濟損失計人民幣13872.05元。

 

主審法官對這起案件感慨頗深,張某案發時僅僅是個20周歲的孩子,并非天性窮兇極惡,家庭教育的缺失、對法律的無知,對他人財產權利甚至生命的漠視都是使張某犯罪的因素,希望張某不要放棄希望,在今后的生活中,積極改造,努力彌補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