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以調解方式化解社會糾紛效果好
作者:陳愛俠 宋若愚 發布時間:2008-11-24 瀏覽次數:817
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原則,以有效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為宗旨,大力加強訴訟調解工作:
一是依托便民訴訟網絡,堅持就地解決糾紛、便于當事人訴訟的原則,并在立案階段嚴格推行訴訟風險告知制度,審判中嚴格貫徹調解前置和重在調解原則,加大調解力度;
二是延伸調解職能作用,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該院依托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形成了以基層法庭為中心的大調解工作新格局,將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有機的結合起來,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培訓和指導,建起了以法院為主,以基層調解組織為輔的調解網絡;
三是運用民俗習慣,強化訴訟調解職能。該院結合案件當事人所在區域,深入到案發地開庭審案,邀請當地群眾旁聽庭審,發揮當地群眾所熟悉的民俗習慣的優勢作用,將當地民俗習慣運用于案件調解當中;
四是講求調解的方法與藝術,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雙贏。該院邀請在案發地懂法律、有較高威望的年長者、當事人近親屬、基層組織干部參與調解工作,用足立案調解、庭前調解、審判調解等多種程序,因案而宜,因人而宜,綜合發揮法律、社會道德和人本自然需求的力量,適時適度的調解各類糾紛。 今年1-10月,該院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4441件,調解、撤訴4021件,調解、撤訴率達80.65%,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會矛盾糾紛,緩解了訴訟當事人的對抗性,促進了人與人的和諧相處,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受到人民群眾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