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水法院“三個結合”處理好涉農案件 保障農村改革發展
作者:左言軍 發布時間:2008-11-21 瀏覽次數:760
本網淮安訊:漣水法院適應農村改革發展的形勢需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妥善處理好涉農案件,全力維護農村穩定,保障農村改革發展的順利進行。今年以來,該院共審結涉農糾紛案件1172件,調解結案967件,調解率達82.5%,并且全部實現“案結事了”。在處理此類案件時,該院堅持做到“三個結合”:
一是依法辦案與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作用相結合。在依法辦案的同時,強化對村級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加大訴調對接的力度,形成解決糾紛的合力。必要時邀請村、鎮兩級人民調解員、婦聯、老年協會同志參與調解。今年以來,該院共通過這種訴調對接方式調解案件324起,其中達成調解協議的287件,調解成功率88.6%。
二是處理案件與法制宣傳相結合。該院不斷加強人民法庭的巡回辦案力度,根據當事人住所情況與案件特點,結合農忙、農閑季節,靈活地確定開庭時間和地點,在農家院落、田間地頭巡回辦案、以案釋法。僅今年1-11月,該院人民法庭共巡回辦案、就地開庭174件,以案講法87場次,到當事人住所地做調解工作271次,就地調解結案191件。
三是處理案件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結合。該院在處理涉農群體性糾紛時,以“依法辦案、案結事了”為原則,在辦案過程中,既追求法律效果,也追求社會效果。該院今年以來共審結農村承包經營權、林木林地、中心村建設等涉農群體性糾紛127件,調解結案92件,調解率76.7%,無一案矛盾激化,無一案群體信訪,全部實現了“案結事了”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