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20081120早晨剛上班,立案庭門口等著兩個人,要求到法院解決糾紛,南通開發區法院立刻啟動速裁機制,僅用一個小時就調解解決此案。

2006年起,開發區某實業公司與紡織公司建立紗線染色加工業務,紡織公司向實業公司提供不同規格與型號的紗線,實業公司根據紡織公司的要求進行染色加工。截至20084月,紡織公司尚欠實業公司加工費58000余元。在催要未果的情況下,實業公司致電紡織公司要求共同到法院解決拖欠加工費事宜。

立案庭的干警了解情況后,認為當事人之間有協商余地,即與民庭庭長取得聯系。在臨近年底,任務重、時間緊、人員少的形勢下,民庭庭長沒有推脫,立即指派專人調整手中的工作,負責此案,不能讓當事人白跑一趟。承辦人先向當事人了解案件的基本情況,經過雙方核對,對加工費數額基本達成一致。紡織公司的老板同意給付加工費,只是作為外貿型企業,受全球經濟的影響,匯率降低,很多外債沒有收回來。了解這一點后,承辦人建議紡織公司可以向債務人主張自己的債權。既然實業公司起訴了,紡織公司仍然在正常運營中,為了解決糾紛,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分期還款的協議。

眼看已經談得差不多了,雙方又在訴訟費的分擔上產生分歧。實業公司認為由于紡織公司不支付加工費才導致其訴至法院,理應由對方支付。而紡織公司認為其陸續支付加工費,沒有料到實業公司會起訴,也不愿意承擔。本著妥善解決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的角度,經過法院主持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紡織公司分兩次還款,在年底前付清,訴訟費用各半負擔。

從立案到拿到調解書,只用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當事人直夸法院的辦事效率高,處處為當事人著想,雙方都握著法官的手連連道謝。案件的處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