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賈汪法院四項措施實踐科學發展觀
作者:陳良清 發布時間:2008-11-20 瀏覽次數:869
本網徐州訊:徐州賈汪法院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過程中,始終把阻礙科學發展的問題作為突破點,重點加以解決,保持法院各項事業的科學發展。
一是堅持“三個至上”司法指導思想,著力解決司法思想認識上的偏差。牢固樹立司法的“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指導思想,更加注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更加注重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司法功能目標的實現,堅決克服就案辦案、機械辦案的法律規則主義。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著力提高服務群眾、加強隊伍建設的水平。堅持把發展好、維護好、實現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司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人民滿意作為司法評價標準,以人為中心,司法服務好人民群眾。在抓法院隊伍建設中,以人為關鍵因素,著力解決隊伍精神狀態不足、工作積極性不高的問題,從工作安排、隊伍管理、政治待遇、福利待遇、生活關心上,盡可能滿足隊伍發展的需求,把隊伍發展好,充分調動隊伍工作積極性。
三是堅持司法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要求,著力解決制約審判發展的瓶頸問題。堅持法院審判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方針,妥善處理好審判工作發展、隊伍建設發展、基礎建設發展的相互關系,保證法院各項事業全面協調持續發展,避免各項工作的發展失衡。重點解決好案多人少的矛盾,充實審判力量、優化內部審判資源,緩解審判壓力;努力化解“執行難”,在人員配備、執行工作機制、執行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斷創新,緩解執行難;妥善解決涉訴信訪問題,以更加堅決的信心、更加務實的態度、更加扎實的措施,妥善處理好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積極構建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在司法調解、“訴調對接”、“人民調解工作室”、專項案件巡回法庭、巡回審判點等方面不斷鞏固、完善,充分發揮化解矛盾糾紛功能,有效解決矛盾糾紛。
四是堅持統籌兼顧原則,著力改善和加強司法作風建設。按照王勝俊院長提出的“五個統籌兼顧”的要求,在工作方法上實踐科學發展觀。尤其要統籌兼顧司法工作專業性與堅持群眾路線,堅持群眾路線這一根本路線,貼近群眾、親近群眾,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堅決克服工作中的高高在上的衙門作風、就案辦案的脫離群眾審判作風、司法封閉的神秘主義,保持司法的優良工作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