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進一步深化巡回審判工作,睢寧法院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建立了巡回審判工作的專項考核和調研制度,促進了該院巡回審判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實行院領導“巡回聯系點”制度,每位班子成員聯系一個巡回法庭,每年至少用3個月的時間走訪調研,總結經驗,解決問題。

二是實行辦案人員“巡回審判日志”制度,每次巡回辦案回來,辦案人員做好日記,詳細記錄當日巡回辦案的過程、體會,敢于提出自己的見解。

三是實行全員定期“巡回專題調研”制度,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巡回審判工作專題調研活動,組織各審判庭深入調查研究,努力整改提高。

四是實行不定期“巡回走訪回訪”制度,院巡回審判工作辦公室隨機抽取巡回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予以走訪,聽取當事人對巡回審判工作的意見和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