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四項措施全力打造“青少年維權崗”
作者:劉志惠 發布時間:2008-11-19 瀏覽次數:678
本網鹽城訊:近日,響水法院為了推動創建省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的深入開展,更好地發揮法院在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方面的積極作用,采取四項措施,全力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共受理有關于青少年案件39件,已審結32件,調解結案5件,結案率達到90%以上,有力地維護了廣大青少年的合法權益。
一是設立專門青少年維權基金。積極開展司法救助措施,籌措資金,設立專門青少年維權基金,專款專用,專門用于對青少年當事人援助。做到在資金上最大限度的保障,確保其通過訴訟渠道維權行為的順利進行。
二是設立“青少年維權崗”。專門在各庭室立青少年維權中心,為青少年維權提供咨詢指導服務。對青少年維權案件,開辟綠色通道,設置專門審判庭,消除青少年的緊張與恐懼情緒,及時裁判,切實做到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
三是嚴懲侵害青少年權益行為。對嚴重侵害青少年的刑事犯罪例如強奸、故意傷害、教唆犯罪等危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打擊,絕不姑息,全力凈化青少年成長環境。對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人身損害等案件加大執行力度,并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確保青少年合法權益及時實現。
四是堅持懲罰與教育相結合。對青少年犯罪案件,做到審前法律釋明,詳細告知青少年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審后法律答疑,及時回訪。分案審理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充分保障青少年被告的合法訴權,按規定提供指定辯護人及各項求助措施。凡是應當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的,一律從輕、減輕做出裁判,以便使之珍惜來之不易的教育改造機會。堅持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辦案方針,最大限度地保護了青少年的合法權益,使法院在維護青少年健康成長方面的積極作用得到了發揮,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