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針對新型的疑難復雜勞動爭議案件,我院經過多方面的調研與梳理,對勞動爭議案件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對策:

一、加大對合法債權的保護力度。對于惡意舉債、逃避債務的被告,發揮能動性,加大送達工作力度,引導債權人提供合法擔保,實施訴訟保全,

二、從嚴審查借貸關系的合法性。對可能存在高利貸、賭資嫌疑的民間借貸案件,尤其是大標的案件,不能僅憑借據表面形式認定案件事實,應當轉變傳統的審理思維模式,從細從嚴審查借據形成過程、借據項下金額的來源與交付情況等,力求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的統一,防止非法借貸合法化。

三、提高預防矛盾激化和群體糾紛的敏感度。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應視案件情況及時主動掌握當事人的思想變化,防止矛盾激化甚至引發犯罪。

四、探索司法協助審查機制。除了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自身加大對該類案件審查力度,還應積極向公安職能部門提出口頭或書面司法建議,取得公安機關的重視,及時介入偵查,實現法院司法審查與公安刑事偵查相協作的聯動機制,從而正確判斷借貸事實,震懾非法借貸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