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涉及32名民工的出國勞務案
作者:寶應縣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08-11-17 瀏覽次數:1011
本網揚州訊:日前,寶應法院執行工作分管領導顧啟貴書記帶領干警,兩赴武漢,歷經周折,依法執結涉及32名農民工出國勞務糾紛案,涉案民工出國勞務費全部兌付,成功化解了一批極易引發集體上訪的群體性案件。
出國打工受騙
依法提起訴訟
“兩會”前夕,寶應環宇公司向寶應縣法院起訴,要求湖北佳華公司立即支付民工勞務費及其他費用15萬余元。寶應法院一方面在民工所在地黨委政府的配合下,積極做好涉案民工的安撫工作,穩定情緒;另一方面由院領導帶隊及時趕赴武漢。然而,湖北佳華公司總經理因故辭職,董事長遠在北京,銀行帳戶無存款,公司工作人員拒收應訴材料和傳票。干警們并未氣餒,來到湖北佳華公司的行業主管部門湖北省勞動廳,借助該廳行政手段,迫使湖北佳華公司負責人出面協調。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適時提出分類調解的方案,要求佳華立即支付32名民工出國勞務費,經過兩天的努力,當場兌現涉案的32名民工出國勞務費5萬余元,下欠的10萬元定于2008年9月份給付。
人去樓空無財產
2008年9月,寶應環宇公司多次與湖北佳華公司聯系,但佳華公司電話、手機均已停機,無法聯系。無奈之下,寶應環宇公司于2008年10月向寶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11月初,縣法院分管領導顧啟貴書記親自帶領干警再赴武漢,然而,佳華公司已是人去樓空,工商檔案顯示,該公司注冊資本僅為50萬元,辦公用房系租賃用房。顧書記一行來到湖北省勞動廳請求協助,該廳人力資源處反映,佳華公司遺留的問題較多,欠的錢也不少,法人代表在北京,無法聯系,目前勞務公司的管理職能已經移交給商貿廳,但商貿廳反映,職能正在移交之中,尚未完全到位,案件執行一時陷入僵局。
克服困難顯轉機
顧書記等經仔細分析后認為,被執行單位已是人去樓空,又無財產可供執行,要想追回民工工資,只有著眼于佳華公司的保證金,保證金一般須在企業關閉一年后才能給付,況且佳華公司所欠債務較多,保證金是否剩余還是未知數,而要執行保證金必須取得勞動廳和商貿廳的共同配合,顧書記帶領干警來回往返于勞動廳和商貿廳之間數個回合,介紹案情及民工工資的重要性,請求兩廳共同協助寶應法院從保證金中優先支付民工工資,同時也講明拒不協助的后果,動之以情,明之以法,最終,終于從勞動廳與商貿廳保證金中優先支付10萬元,至此,一起矛盾易激化的群體性出國勞務糾紛終于畫上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