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日前,盱眙法院根據離婚案件的不同情況,針對當事人的不同心理、不同職業等特點,分別采用不同的調解方法,使多起離婚案件當事人和好,避免了家庭的破裂,消除了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盱眙縣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注意采取了以下行之有效的辦法:

第一步是對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但因另一方心胸狹窄,或互相猜疑引起離婚的案件,法官在辦案中充分利用證據和令其信服的事實消除雙方懷疑,教育雙方珍惜夫妻感情,增進互信、互愛、互敬,促使雙方和好。

第二步是對一些當事人既想離婚又擔心子女撫養教育問題的離婚案件,法官堅持耐心細致地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導他們從有利于子女撫養、教育成長的前提出發,認真思考夫妻離異后將給子女造成的心靈傷害,慎重對待離婚。同時,動員當事人最眷戀的未成年子女及其父母共同做雙方當事人的說服疏導工作,引導雙方求同存異、互相寬容諒解對方,互相承擔各自應盡的責任義務,珍惜家庭的和睦、婚姻關系的穩定、子女的身心健康。

第三步是對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法官采用說服教育打開迷心之鎖,對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嚴肅指出其違背家庭道德,不忠實夫妻感情的錯誤,以及給對方造成的傷害,促其幡然醒悟。同時,引導無過錯方分析造成第三者插足的原因,更多地關心體貼對方,真正原諒對方,達到雙方和好。

第四步是對因一方缺乏家庭責任感,虐待對方而引起的離婚案件,法官一方面促使過錯方認識其虐待、遺棄對方的過錯,以及應承擔的法律后果,促其改正錯誤;另一方面讓無過錯方的委屈與痛苦得以傾訴,求得心理平衡,從而促使夫妻和好。

第五步是對感情確已破裂,一方當事人明知無法繼續生活,但仍抱著“寧死不離婚”、“走一步不如守一步”、“離后經濟受損”等想法的離婚案件,法官認真分析當事人的心理狀態和思想顧慮,通過做思想工作,打消當事人的種種顧慮,講明法律規定,鼓勵其另行建立家庭,自愿離婚,解除精神上的痛苦,重新尋找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