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為了降低生產成本,獲得更大利潤空間,竟持續盜用國家電能一年多,非法獲利近3萬元。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合伙盜竊的兩人最終遭受到刑罰制裁。近日,高郵市人民法院審結了該市首起盜竊電能的案件。

20074月,被告人朱鳳祥投資30萬余元,被告人姚宏林投資8萬元,兩人共同開辦了高郵市宏煜水產品冷凍加工廠,20076月向供電公司申請了專線專變,專門安裝了80千瓦的變壓器一臺,為制冰車間供電。在調試階段的一天下午,為了降低制冰成本,獲得更多利潤,被告人朱鳳祥與姚宏林共謀盜竊電能。自20077月開始,被告人朱鳳祥在配電柜電表未鉛封的情況下,采用螺絲刀卸掉電表下方三個接線螺絲,使計量裝置不計量的方法,多次盜竊電能。2007年年底,兩被告人將當年開辦冷凍加工廠的收益(包括盜竊電能的非法收益)進行分紅.200711月底,兩被告人盜竊的電能合計價值人民幣28200余元。后被告人姚宏林退出該廠,被告人朱鳳祥采取相同方法繼續偷電,自2008618起至79被查獲時止,又盜竊電能合計價值人民幣200余元。案發后,高郵市供電公司收取違約電費和補交電費共190312.9元,其中被告人朱鳳祥交納126865.6元,被告人姚宏林交納63447.3元。高郵市公安局扣押被告人朱鳳祥非法所得33134.4元,扣押被告人姚宏林非法所得16552.7元。

這是高郵法院受理的首起盜竊電能的案件,因電能與大家的生產、生活密不可分,此案倍受大家關注。高郵法院于1024進行了觀摩庭審理,市政協部分委員與全院法官參與了旁聽。該院當庭判決被告人朱鳳祥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被告人姚宏林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