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訴前調解促和諧
作者:趙涌 發布時間:2008-11-14 瀏覽次數:819
本網鹽城訊:江蘇省建湖縣法院為進一步加大調解力度,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抽調本院精干力量成立訴前調解中心。中心將主要履行以下職能:一是法律咨詢和法制宣傳:負責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定期開展法制宣傳,針對群眾關心的案件、疑難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活動。二是簡單民事糾紛的訴前調解,充分利用調解中心的優勢,以將糾紛解決在訴前為目標,對法律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婚姻家庭、相鄰權、物業合同及一般侵權糾紛等案件進行訴前調解,告知當事人訴訟風險,宣傳調解的優勢,盡量說服當事人選擇調解程序解決糾紛。三是指導基層調解組織的工作,定期組織基層人民調解員法律知識培訓,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的作用,使訴訟調解和人民調解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內外聯動、訴中與訴前調解的對接。自中心成立后,已調解案件50余起,極大的提高了審判效率,降低了訴訟成本,有力的實現了案件的繁簡分流,促進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