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四項機制提升審判質量
作者:朱來寬 發布時間:2008-11-14 瀏覽次數:665
本網宿遷訊: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以來,為了更好解決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方面的突出問題,宿遷市宿城區法院緊扣“全面發展、協調兼顧、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脈搏,聯系法院審判工作實際。通過實行四項機制,切實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增強裁判公信力,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實行疑難案件研討制。采取審判骨干研討會的形式,選取審判實踐中的具有代表性的重大、疑難案件,通過個案討論來解決同類型性問題的處理,總結審判經驗,拓寬法官辦案思路,提高法官斷案水平。
二是實行發改案件分析制。對于二審發回改判案件,一律由案件承辦入寫出改判或發回重審情況匯報,具體分析改判或發回重審的原因后統一報審委會,由審委會委員進行評審分析,在評定案件承辦人責任的同時,認真分析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以避免重犯。對差錯案件由審管辦在本院范圍內予以及時通報并歸入法官業績檔案。實行發改案件分析制的目的在于提高質量,減少差錯,鑄就鐵案。
三是實行裁判文書評比制。審管辦每月組織審委會委員對全院裁判文書進行一次評閱,找出存在的問題,匯總后每月通過案件質評通報進行全院通報;每月舉行一次裁判文書評比活動,由審委會委員投票選出優秀的和較差的文書各3份,對優秀的通報表揚,最差的在網上"曝光",督促法官提高裁判文書質量。
四是實行庭審(聽證)交流觀摩考評制。按照年初制定詳細的觀摩活動計劃,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保證對每名一線法官的庭審都進行一次庭審觀摩。庭審(聽證)交流觀摩由考評小組根據網上開庭(聽證)情況,隨機選擇被考評人員承辦的具體案件進行考評。考評結束后,由觀摩考評人員從庭審組織、駕馭、語言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幫助法官提高庭審水平,改進庭審作風。并填寫《審判、執行人員庭審(聽證)情況登記表》,將考評情況反饋給被考評人后,交政治處歸入法官個人業績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