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現12萬獲刑五年罰金五萬
作者:谷姝姝 徐克兵 發布時間:2011-12-27 瀏覽次數:656
因為涉嫌販賣毒品,楊某被警方抓獲歸案,在審訊中,警方還發現楊某涉嫌信用卡詐騙犯罪。警方經過調查發現,楊某在招商銀行等多家銀行辦理了信用卡共計八張,信用卡申領成功后其用POS機瘋狂套現120000元,超過還款期之后銀行數次催告其仍拒不還錢。日前,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販賣毒品以及信用卡詐騙案,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五千元。
楊某原本是一名出租車司機,因為賭博他不僅輸掉了出租車,還欠下很多賭債。2007年11月,他看到報紙上有人做廣告說可以辦理信用卡提現,楊某立刻聯系了廣告上的號碼,電話那頭的男子告訴楊某自己可以通過偽造身份和收入證明來辦理信用卡,信用卡申領成功之后立刻就可以透支套現,然后他只要收取透支額度的5%的現金作為手續費就可以了。在該名男子的介紹中,辦卡套現似乎非常容易,楊某在巨額的金錢面前動了心,在完全不知信用卡基本條款的情況下,楊某委托該名男子辦理信用卡,并按照該男子的要求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證、聯系方式以及真實地址。
2007年12月至2008年9月間,該名男子幫楊某偽造身份先后辦理了8家銀行的信用卡,然后通過POS機刷卡,扣除兩人事先約定的手續費之后,楊某共計拿到現金120000元。2009年初,由于一直沒有還款,銀行多次以信函以及電話的方式通知楊某盡快還款,楊某雖然口頭向銀行表示愿意還錢但一直沒有實際還款行動。
2011年2月,警方抓獲了一名涉毒人員,其向警方交代了他兩次向楊某購買毒品的事實,在其的配合下警方將楊某抓獲歸案。在審訊過程中,警方發現楊某還涉嫌信用卡詐騙犯罪,而楊某認為自己不屬于信用卡詐騙,他表示自己的身份信息除了工作信息是偽造的之外,其余的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都是真實的。他還表示并不知道信用卡還需要還款的具體要求,所以才沒有按時還款。楊某的父親得知這一消息后,陸續幫助楊某歸還銀行本息12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楊某明知是毒品仍向他人出售,情節嚴重;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偽造工作及收入證明辦理信用卡,通過使用POS機刷卡套現的方式進行惡意透支,數額巨大,并經發卡銀行多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其行為分別構成販賣毒品罪、信用卡詐騙罪,并應數罪并罰。而楊某的親屬代為償還了全部透支款項,對其可以從輕處罰。所以法院作出了如上判決。
法官點評:如今國家對信用卡套現的懲罰力度加大,雖然已經給犯罪份子一定的震懾力,但仍有犯罪分子因為利益的驅使而鋌而走險。所以公民更需要提高防范意識,了解信用卡的使用方法以及各種類型的信用卡詐騙,這樣才不會被犯罪份子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