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順利通過復核驗收
作者:吳九江 伍曉偉 發布時間:2008-11-13 瀏覽次數:718
本網淮安訊:12日,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方德恩等領導在淮安市中院副院長惠建國的陪同下對金湖法院爭創“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工作進行復核驗收。省市法院領導通過看現場、聽匯報、查臺帳,對該院創建工作給予高度評價,認為該院創建工作“有創新、有特色、有亮點,完全達到示范點要求”。
近年來,金湖法院以“創一流業績、樹一流形象、帶一流隊伍、建一流法院”為目標,按照“立足長遠、重點突破、全面推進”思路,切實把“示范點”法院建設擺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實行示范點建設工作領導責任制,建立相應工作機構,健全完善司法規范化建設三年規劃。同時按照“制度一流、管理一流、業績一流、人才一流”的要求,把廉政文化示范點、廉潔司法示范庭、信息化示范點、文明窗口建設與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創建活動相結合,堅持“五項活動“一起抓,齊頭并進。
在創建活動中,該院精心打造五項工程,不斷深化“示范點”建設成果。打造司法陽光工程,促進公平正義。制定了立案信息、訴訟須知、訴訟費用收取辦法、各類案件的立案標準、審理期限、司法救助的條件、信訪接待范圍等11項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打造司法質量工程,維護司法公正。圍繞崗位職責、規范操作、公正運行,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績效考核、責任追究等制度,完善全院、部門和法官個人審判業績檔案,提高案件質量。今年1-10月份,在全市法院審判質效考核中連續保持全市領先位次。打造司法廉潔工程,提升司法形象。圍繞開展“廉潔司法示范庭”創建活動,進一步完善合議庭制度建設,加強合議庭成員之間的相互監督制約,防止形成“利益共同體”和“小圈子”。進一步規范法官與律師之間的關系,積極探索對法官“八小時之外”活動實施監督的有效方法。打造司法規范工程,規范司法行為。制定了落實“十項工作規范”的具體措施。以立案收費、庭審聽證、訴訟調解、案件合議、文書制作、執行實施、款物交接、涉訴信訪等環節為重點環節,完善行為標準和行為規范,嚴格流程管理,健全監督機制。打造司法管理工程,提高管理水平。切實規范司法審判管理、司法政務管理、司法人事管理,堅持以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提高司法管理綜合效能。
為推進“示范點”建設向縱深發展,該院還豐富五項創建載體。以“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為載體,端正創建工作指導思想。扎實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認真剖析和解決隊伍中存在的工作、學習、作風和廉政方面存在問題。進一步強化干警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公正意識。以司法能力建設為載體,提高創建成效。積極開展“四項能力”培訓考核活動,著力提高領導干部創新能力、著力提高法官和諧司法能力、著力提高書記員記錄能力、著力提高綜合部門人員文字寫作能力。以學習《法官行為規范(試行)》為載體,促進司法規范。堅持把《法官行為規范》的學習貫徹當作司法規范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把《法官行為規范》納入法官教育培訓的必修課,使廣大法官自覺養成良好的職業素養。以創建“信息化示范點”為載體,提升信息化水平。先后投入200余萬元加強信息化建設,利用計算機網絡系統自動收集審判質效評估數據和法官業績考評數據,提高審判工作評估、法官業績考核的科學性和規范性。以爭創省級文明單位(行業)為載體,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把爭創省級文明單位(行業)與示范點建設有機結合,推動文明創建與示范點建設雙帶雙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