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銅山法院黨組充分認識到調研工作對整體工作的促進作用,始終把調研工作與審判、執行工作放在同等重要地位,進一步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做到了四個保障,司法調研成果繼續在徐州市基層法院中位居首位。

一是制度保障。成立了由院長任組長的調研工作考核小組,修訂了《銅山縣人民法院調研工作考核辦法》,明確了全院各部門、每名干警的調研工作任務,將調查報告、重點課題、法院系統學術研討會、案例以及普通調研文章予以分解,量化考核,完不成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取消評先資格。碩士研究生在讀的,完成調研任務的學習費用全部報銷。未完成調研任務的干警,嚴格按照考核辦法的規定給予了處理。

二是人員保障。調整充實研究室人員,以適應調研及其他文字工作任務繁重的需要。并且在各業務庭都設置了兼職調研員和案例編報員。對調研成績突出的人員提拔重用,今年中層干部競爭上崗,調研業績占有一定的分值,競職成功的大部分是專兼職調研骨干。

三是經費保障。院黨組在審判大樓建設欠債較多、訴訟收費明顯減少的情況下,沒有消弱對調研工作的投入,今年改變了去年年終一次考核獎勵的辦法,從第二季度起,完成全年任務的,獎勵每季度兌現一次。

四是條件保障。院黨組竭力為調研工作創造必要條件,在物質裝備、在資料購買、在與有關媒體的協調、在開展的各項調研活動中,舍得投入。院長和分管院長經常強調調研工作的重要性,布置、檢查、總結工作都不忘調研,對帶有全局性、指導性的課題,院領導親自出題目,親自動手撰寫調研文章。另外,院里有關例會都盡量吸收研究室人員參加,積極為調研工作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