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民一庭強化“三項措施” 加強道損案件審理成效明顯
作者:李昱霖 發布時間:2008-11-12 瀏覽次數:542
本網徐州訊:睢寧法院民一庭在強化專業化審判的基礎上,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道賠案件審理,使得當事人雙方服判息訴,著力強化“三項措施”, 為全院道損案件的審理提供了高效的審理模式。
一是強化訴前調解措施。為了更好的把道損矛盾消滅在源頭,睢寧法院民一庭專門抽調人員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辦公,一方面可以把院里的巡回審判工作做好,另一方面則可以就近調解道損案件,把案件矛盾及時化解,從而更好的把調解工作始終貫穿于道賠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實行“承辦人、審判長、庭長、”三級協調機制,面對疑難復雜、矛盾激化的案件,庭長親自出面協調。合議庭充分發揮專業化審判優勢,加強審判員與審判員、審判員與書記員之間的團結協作,相互學習、共同提高調解經驗與技巧。
二是強化及時全面措施。絕大部分的交通事故案件均涉及人身傷害,其中有部分受害人急需搶救治療,如果處理稍有不慎,極有可能延誤治療,致使矛盾激化。在處置該類案件時,均在接案后的第一時間敦促肇事方先行墊付,或由肇事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或商業險限額內先行賠付,必要時采取先予執行的強制措施。加強與醫療機構的聯系,避免延誤治療。針對交警部門依法扣留車輛的時間大為縮短、當事人申請保全的時限較短的情況,合議庭安排專人負責車輛保全,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的權益不受侵害。
三是構建“聯保措施”。司法救濟是當事人能夠選擇的最后一道防線,但矛盾化解脫離不了相關矛盾主體的配合。針對道賠案件中外地肇事車輛多、肇事方賠償能力不足等現狀,加強法院與保險公司的溝通對案件審理至關重要。加大與本地保險公司的聯系力度,使其不僅能在交強險限額內賠付到位,而且在商業險范圍內也盡可能配合法院協調,大大增加了調解成功的概率。針對事故雙方對立情緒較強這一特點,加大在正式調解前與雙方當事人的溝通力度,引導當事人依法、妥善解決糾紛,避免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