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發現癌癥 保險理賠引爭議
作者:周陳華 發布時間:2011-12-27 瀏覽次數:527
因交通事故受傷住院,檢查時發現已是癌癥晚期后很快死亡,死者家屬要求駕駛員和保險公司承擔死亡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引起巨大爭議,近日,法院依法調解處理了此案。
原來,今年72歲的劉老漢騎自行車去鎮醫院看望生病的親屬,因回家時天色已晚,在岔路口時與轉彎的駕駛摩托車的李某相撞,后交警認定雙方負各半責任。由于老漢翻跌在地受傷,很快被送往附近醫院治療,檢查結果顯示,老漢兩根肋骨折斷且身患肺癌已到晚期。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癥,老漢心理負擔驟然加重,在醫院治療過程中去世。死后,其家屬將其火化,處理好喪事后一紙訴狀要求李某和保險公司承擔李老漢醫療費、死亡賠償金、護理費等各項費用80944元。
庭審中,李某辯稱,李老漢的損失均在交強險范圍之內,自己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而保險公司則認為,無證據顯示交通事故是導致李老漢死亡的直接、必然原因,其死亡是因為自身患有癌癥,事故最多加重其心理負擔而已。因此,保險公司對死亡賠償金、醫療費中癌癥用藥、精神撫慰金等均不予賠償。雙方一度爭執不下。
由于死者已經火化不能進行鑒定,最終雙方在法院協調后達成一致意見,保險公司賠償劉老漢家屬部分醫療費和護理費總共10000元,李某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