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年來,邳州法院努力學習踐行科學發展觀,切實關注社情民生,在審判工作中做到“三貼近”:

第一,貼近民生,急民之所急。一是對關系到當事人生產生活的糾紛,提前主動地介入調處,該先予執行或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堅決依法采取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正常的生產生活所需;二是該院還建立健全了“庭、點、員”三位一體便民訴訟網絡,推出了“流動法庭”下鄉巡回辦案、“法官進社區”等一系列為民活動。四個基層法庭分別在轄區偏遠鄉鎮中設立了法庭辦案點,定期安排法官到法庭辦案點為群眾辦理立案、送達、調解、開庭、宣判等訴訟事宜。對老弱病殘人員,實行免交訴訟費用,對下崗職工、經濟確有困難的群眾針對不同情況實行減緩免交訴訟費用。

第二,貼近社會生活,促進社會和諧。一是對涉及婚姻家庭糾紛、相鄰關系糾紛等有關家庭、鄰里和睦的案件,采用上門調解、就地審理等方式,特別是利用“三調聯動”機制妥善處理此類糾紛,避免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擴大,甚至讓當事人之間和好如初。二是對各類案件的處理,充分考慮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避免出現纏訴上訪或群眾性鬧事事件發生,維護社會穩定。

第三,貼近經濟建設,服務當地經濟發展。緊緊圍繞當地黨委、政府的經濟發展需要或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重點工作開展審判活動,為當地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提供司法保障;嚴厲打擊破壞當地企業、農村生產經營活動的刑事犯罪活動,對破壞企業和農村的生產經營設備、財物的各類犯罪行為,不但要對被告人處以刑罰、還要判處罰金和追回贓物退還被害人(單位),或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判決,既將被害人(單位)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也讓被告人在經濟占不到便宜;妥善審理涉及企業、農村生產經營活動和各類民商事糾紛。該院從有利今后經濟發展的高度出發,對此類糾紛多調少判,徹底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使各當事人能繼續維持良好的合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