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水法院集中宣判涉農案件服務新農村建設
作者:陳杰 發布時間:2008-11-10 瀏覽次數:596
本網鹽城訊:為加大對侵農害農犯罪的懲罰力度,保護廣大農民的人身、財產權益。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時某、王某等六人等人于2006年冬至2008年3月間,至響水縣響水鎮、南河鎮、陳家港鎮及江蘇省灌南縣、山東省沂源縣等地,分分合合,盜竊作案33起,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時某、王某等六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六個月,并處罰金。被告人蔡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
通過召開公判大會懲罰群眾深惡痛絕的涉農罪犯,震懾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取得良好的社會綜合治安效果,深得群眾特別是受害村民的拍手稱快,維護農村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