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加大對侵農害農犯罪的懲罰力度,保護廣大農民的人身、財產權益。2008117,江蘇省響水縣人民法院召開集中宣判大會,500多名群眾參加旁聽,其中包括部分受害村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時某、王某等六人等人于2006年冬至20083月間,至響水縣響水鎮、南河鎮、陳家港鎮及江蘇省灌南縣、山東省沂源縣等地,分分合合,盜竊作案33起,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時某、王某等六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六個月,并處罰金。被告人蔡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

通過召開公判大會懲罰群眾深惡痛絕的涉農罪犯,震懾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取得良好的社會綜合治安效果,深得群眾特別是受害村民的拍手稱快,維護農村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