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樓法院建立四項措施保障殘疾人權利
作者:徐峰 發布時間:2008-11-10 瀏覽次數:601
本網徐州訊:徐州鼓樓法院針對殘疾人訴訟能力和經濟能力存在明顯不足的情況,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切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利,營造全社會關愛殘疾人的氛圍。
一是建立殘疾人訴訟立案綠色通道。實行殘疾人立案、審理、執行三優先制度;采取發放法律援助卡、開通立案預約專線、上門服務等措施,方便殘疾人訴訟立案。
二是建立涉殘案件快捷方便審理制度。辦理涉殘案件時盡量適用簡易程序就地立案、就地審理、即時調解、當庭結案。如遇到特殊情況,即可成立殘疾人巡回法庭,審理涉殘案件,做到快審、快結。
三是建立殘疾人司法救助機制。對經濟確有困難的殘疾當事人的訴訟費用依法實行緩、減、免;積極與轄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協作,對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委托代理人的殘疾當事人,及時提供法律援助;在訴訟中為聾啞人聘請專門的翻譯人員。
四是建立殘疾人維權工作網絡。做好訴前、訴后法律服務的延伸,主動與民政等部門進行聯系溝通,對殘疾人不能通過訴訟解決的實際問題,介紹到相關職能部門予以處理,或為其指明其他救濟渠道;加強與殘聯、各鄉鎮、村居委會等單位的協調配合,在殘疾人相對集中的地方,設立殘疾人法律援助聯絡點,若發現有關單位存在侵犯殘疾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及時發出司法建議,督促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