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規范四個環節讓當事人明白訴訟
作者:王慶輝 發布時間:2008-11-10 瀏覽次數:699
本網徐州訊:為確保當事人平等、透明、有效地參與訴訟,邳州法院堅持從嚴格規范訴訟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入手,狠抓立案、庭審、裁判等訴訟關鍵環節的工作細化,創新思路,健全機制,努力讓當事人在每一個訴訟環節都能感覺到公平與公正、每一個細節都能明明白白,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因對訴訟不理解而造成的信訪問題。
一是立案環節便捷高效。在立案環節,該院分別設立了立案、申訴、信訪、咨詢等不同功能的工作窗口,實行分工負責、流程管理,在接待中堅持法、理、情并重的工作方法,認真傾聽其訴訟請求,全面告知其所需信息,并積極指導、幫助人民群眾理性維權。
二是庭審環節平等透明。在庭審前,該院要求法官盡可能以書面形式告知當事人審理方式及其在開庭或者詢問中的權利、義務等;在庭審中,要求法官平等對待雙方當事人,保障當事人必要的陳述和辯論時間;在庭前證據交換環節,要求法官以書面形式明確告知當事人舉證和證據交換的時間;在質證環節,要求法官對雙方當事人所提交的證據以及法院依職權調取的證據當庭質證,對不符合調取證據的申請,要向當事人闡明法律依據和理由。
三是裁判環節釋法明理。要求裁判文書必須準確歸納當事人的訴爭焦點和訴辯意見,正確闡釋法律規定的內涵,體現案件事實認定的公開性和完整性、證據認定的邏輯性、判案理由的說理性以及文字語言的準確性,對爭議與訴求予以全面地辨法析理,對當事人的疑問,要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釋說明,消除其疑慮。
四是信訪接待環節答疑解惑。為切實提高信訪接待的工作效率,該院先后落實了院長接待日、院長天天接訪、院長集中接訪和帶案下訪、預約接訪、巡回辦案等制度,對群眾來訪訴求、咨詢事項進行即時答復,對不能即時答復處理的,也明確告知解決期限或相關處理意見及建議,確保其反應問題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