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把司法為民落到實處作為堅持“三個至上”的重要舉措,近日院黨組要求全體干警做到“三及時”,確保司法便民惠民。

一是注重及時告知當事人訴訟知識。其一是通過宣傳版面告知。在院機關和人民法庭顯著位置懸掛具有人民法院立案、收費、辦案期限等內容的宣傳版面,告知當事人基本的訴訟常識和法律規定。其二是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告知。在訴訟之初向當事人發放《訴訟風險提示書》、《訴訟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等必要的訴訟資料,引導當事人合理表達訴求,理性對待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三是通過法官口頭告知。在接待時將訴訟最基本的規定和要求一次性向當事人講清,必要時為當事人列出清單,能一次辦完的決不讓當事人跑第二次,免除其因遺漏有關事項反復奔波之苦。

二是注重及時釋明和答疑。在訴訟過程中,對于因缺少訴訟經驗、不懂法律而導致的訴訟主張不明確、有矛盾,或者不清楚、不充分,或者誤認為自己提出的證據已經足夠的當事人,及時通過發問、提醒、啟發等適當形式予以釋明,讓當事人把不正確和矛盾的主張予以排除,把不清楚的主張予以澄清,把不充足的證據予以補充、補正,以節約訴訟成本,盡可能減少當事人的訟累和損失;在案件判決之后申訴、申請再審期限內,對于當事人對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等法律文書有疑慮、疑問的,及時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審判程序等問題進行答疑,以使當事人明白做出裁判結果的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盡最大能力減少當事人的疑慮,避免不必要的申訴和上訪。

三是注重及時給當事人提供幫助。首先通過印發便民聯系卡、公布聯系方式等為當事人聯系法官提供方便條件;其次,積極改善接待環境和條件,通過設置導訴臺、咨詢臺、提供必要的訴訟用紙和筆墨等措施,為當事人參與訴訟提供便利條件;第三,通過預約立案、上門立案、巡回審理、就地審理等形式,為因時間不便、行動不便等不能及時到庭立案或訴訟的當事人提供便利條件;第四,對于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當事人,及時辦理訴訟費減、免、緩手續,為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幫助;第五,對符合條件申請法律援助的當事人,及時依法辦理法律援助聯系事宜,確保確有冤情但正義難以得到伸張的當事人得到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