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把鑰匙、一個扳手,這些是張成車時的工具。如果你覺得這兩樣工具不足以打開所有的車鎖的話,不要緊,他還會拿出獨家發明,證明自己的手藝高超。而剛出鐵窗的張成,也被自己的專利送了回去。

 

去年11月,剛剛結束一年班房生活的張成走在大街上,因為盜竊而經歷了五次勞教、一次蹲監后,他的老婆帶著孩子離開了他,房子也被賣了。一無所有的張成想著往后該如何養活自己,想著想著,他就想到了自己的老本行。他覺得,憑著自己的手藝和六次被抓的經驗,今后的事業將會風生水起。于是,張成就在一個修車鋪旁隨手撿了個鐵片,三兩下就做成了一個“T形錐,又找了15把各式各樣的鑰匙,并順手從修車鋪摸了把扳手后,終于開始重操舊業了。他先是小試牛刀,在偷得兩輛自行車后,又騎著偷來的自行車四處物色電動車,看到合適的后,就通過鑰匙開、扳手別、“T形錐撬的方式打開電動車的鎖,然后將偷來的自行車放在原來電動車的位子,并用被撬開的鎖鎖上,美其名曰自我安慰。哪知就在他偷第三輛的時候,就被車主發現,扭送到了派出所。

 

豐縣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法所得的財物,應當予以追繳,發還被害人。被告人張成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滿釋放后五年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其因盜竊多次被處罰,仍不思悔改,主觀惡性較深,酌情予以從重處罰。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