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院長李后龍調研泉山法院調解窗口和質效指標
作者:趙克 發布時間:2008-11-07 瀏覽次數:881
在調研的過程中,李后龍院長針對陽光工資的實施,要求院領導要專題研究新的激勵機制,嚴管善待隊伍,激發干警的工作熱情,提高化解糾紛的能力。尤其是在審理案件時,要樹立調解優先原則,積極發揮訴前調解和社會化大調解的作用,全面構建多元化大調解格局,充分借助社會各個方面的力量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在提高審判質效指標方面,李后龍院長在充分肯定了郝麗英院長在匯報中提出的具體對策的同時,要求各庭室、特別是院領導要認真研究案件質效指標體系,并結合實際分析自己有哪些優勢,還存在哪些薄弱環節。特別是基層法院,目前案件數量增加很快,質效指標壓力大。指標不好,有主、客觀原因,但主要是主觀原因。因此,要求院領導要調整思路、把好關,加強審判流程管理,明確庭長的責任,提高質效指標,切實減少發改率和上訴率,提高調撤率,才能有效地化解糾紛,減少信訪,實現“三零法官”(零發改、零投訴、零信訪)的目標。
最后,李后龍院長強調,目前距年底只有一個多月時間,突擊結案在所難免,但不能以忽視審判質量為代價。要不斷完善審判流程管理機制和質評機制,尤其是要通過交叉質評注意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要加強對程序問題和實體問題的處理,把糾紛化解機制貫穿于審判全過程。立案前調解是很好的做法,立案把關也是必須的,但要求法官要有敏感性并注意總結,不斷改進工作,確保切實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