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從立、審、執各環節加強涉農司法保護
作者:林操場 發布時間:2008-11-07 瀏覽次數:831
本網徐州訊:江蘇省新沂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自覺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從立、審、執各環節加強涉農司法保護,切實為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截至日前,該院共審結涉農案件 97件,調解結案72件,調解率為74.3%;執結涉農案件41件,為農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74.6萬元,共為20余名農民當事人減、緩、免交訴訟費6.7萬元,受到了農民群眾的普遍好評。
在立案環節,健全多元化立案機制,切實解決農民群眾立案難。實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讓農民當事人能夠及時就近立案,切實減輕農村群眾的訴累;對路途遙遠和行動不便的農民群眾,積極采取上門立案、電話立案等便利措施,切實保障他們的訴訟權利;對經濟確有困難的農民當事人,采取簡化審批程序、拓寬救濟渠道、指定專人負責辦理等措施,積極實施司法救助,確保經濟困難的農民群眾打得起官司。
在審理環節,強化訴訟調解,切實維護農村和諧穩定。對涉農糾紛案件,始終堅持“能調必調,多調少判”原則,切實將調解貫穿于涉農審判的全過程,自覺加大調解力度,努力促使大量涉農糾紛得到穩妥化解,實現案結事了。同時,不斷健全和完善多元化調解機制,主動邀請鄉鎮司法所、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和鄉村干部、當事人親友等協助調解,共同做好農民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確保涉農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在執行環節,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切實解決涉農案件執行難。堅持“快”字當頭,對進入執行程序的涉農案件,做到隨收隨執,執行款物到位后及時發放,確保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維護;強化執行聯動威懾機制,與土地、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執行合力,努力從多渠道、多角度維護農民群眾的訴訟利益;強化執行救助機制,設立執行救助專項基金,切實解決涉訴特困農民群眾的生活困難,體現司法人文關懷,促進農村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