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無錫崇安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深入崇安寺街道訴訟服務工作站,會同該街道司法所長和社區主任共同對一起因公共通道的使用通風采光引發的相鄰糾紛老案進行了聯合調解。

 

耿大爺和王大爺是多年的老鄰居。幾年前,王大爺為了保障樓里居民的安全特意裝了一扇防盜門,這本是好心之舉但門裝了不久后,耿大爺便發現防盜門遮住了樓里的光線,加上耿大爺年齡大,視力不好,行動又不便,每次下樓都得小心翼翼,有一次因樓道黑,自己摔了一跤,額頭撞上了防盜門。這讓耿大爺心里很不舒服,心下就想,這樓道屬于公共設施,王大爺在裝門前卻未予自己商量,于理也說不過去。于是,耿大爺便找王大爺理論。誰知,王大爺的態度很強硬,說樓里很多年輕人白天都要出去上班,沒有人在家,很容易遭賊,現在裝了防盜門,大家就不用那么擔心了,不能因為耿大爺一人而不裝防盜門。為此事,耿大爺于幾年前已向法院訴訟過一次,當時法官調解后王大爺表示愿意拆除防盜門。

 

去年,王大爺又在樓道重新安裝了防盜門。沒過多久,耿大爺再次因為光線暗重重地撞上了防盜門。這下,耿大爺怒氣沖沖地去找王大爺,兩人沒說幾句就吵了起來,誰也不讓誰。無奈,耿大爺又向法院起訴要求拆除此門。

 

耿大爺認為,王大爺安裝的防盜門嚴重影響了樓道的采光,為了維護同樓層的居民合法使用公共設施和通道的使用權利,要求拆除防盜門。

 

被告王大爺則認為,最近盜竊事件頻發,裝了防盜門也是對居民財產的保障,這樣大家白天也能放心去上班。

 

最后通過工作人員細致的法律釋明,耐心的情理溝通,并提出將防盜門敞開的處理方案,最終雙方表示愿意接受調解并達成了調解協議,使雙方長期積累的矛盾一朝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