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出臺服務“三農”實施意見
作者:邢光武 發布時間:2008-11-06 瀏覽次數:642
本網宿遷訊:日前,江蘇省泗洪法院專門制定出臺了《關于服務農村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立足該縣作為全國農業百強縣,結合三中全會《決定》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提出新任務新要求,就審判如何服務保障農村改革發展提出了4項28條具體意見。
意見明確:堅持高度尊重農民的意愿和有利于農村的發展的工作原則,最大程度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堅持“和諧司法、司法為民”宗旨,進一步落實和完善農村改革發展的各項司法服務措施;堅持強化法制宣傳工作,真正為農村改革發展創造有利的外部環境;堅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全面協調有序開展。